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希望獲得專業的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相關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目標
1.1 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提供信息技術領域的專業咨詢服務。服務范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統規劃與架構設計咨詢;
(2)軟件開發流程與方法論咨詢;
(3)網絡安全與數據治理策略咨詢;
(4)信息技術項目管理與實施咨詢;
(5)其他雙方書面確認的信息技術相關咨詢服務。
1.2 本次咨詢服務的具體目標、詳細范圍、交付成果及驗收標準,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一《服務任務書》中明確約定。《服務任務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2.2 如服務期限內無法完成全部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服務期限。
第三條 服務方式
3.1 乙方指派具備相應資質和經驗的項目顧問(主要人員名單見附件二)為甲方提供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主要項目顧問。
3.2 服務方式包括現場調研、會議討論、遠程支持、報告撰寫、培訓講解等,具體由雙方根據項目進展協商確定。
第四條 費用與支付
4.1 本次咨詢服務總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4.2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
(2)乙方交付中期報告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
(3)全部服務完成,乙方交付最終成果并通過甲方最終驗收后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剩余尾款。
4.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發票。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稅費及報酬,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應明確咨詢需求和目標,并提供乙方為完成服務所必需的資料、信息、工作條件及人員配合。
5.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過程進行監督,并提出合理建議。
5.4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成果享有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權。
第六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6.1 乙方應勤勉、盡責、專業地完成咨詢服務,確保服務成果符合合同約定及行業標準。
6.2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6.3 乙方應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數據等保密信息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終止而解除。
6.4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咨詢服務費用。
第七條 知識產權
7.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咨詢報告、設計方案、分析模型、軟件工具等成果的知識產權,在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項后,歸甲方所有。乙方保留為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基礎方法論、通用工具及模板的原有知識產權。
7.2 雙方保證各自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背景材料、基礎數據等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于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或接觸到的對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財務信息等),均應承擔保密義務。
8.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8.3 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持續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2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期交付服務成果,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9.3 若乙方提供的服務成果存在重大缺陷,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主要目標,經甲方書面指出后未能按時修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保密條款,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0.2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
11.2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傳真)送達對方以下地址。一方變更地址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附件一:服務任務書
附件二:項目主要顧問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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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19 02:07:18